根據新的 《Employment Rights Act 2025》(下稱「本法」)所引入的多項重大變更,將於 2026 年 4 月生效。我們在此說明僱主需要注意的主要變動。
- 法定病假薪酬自缺勤首日開始計算
法定病假薪酬(Statutory Sick Pay, SSP)將自員工因病缺勤的第一天起支付,現行的三天等待期將被取消。SSP 將適用於所有勞工,且不再設有最低收入門檻,但收入低於法定標準的勞工所獲金額將較低,為其平均每週薪資的 80% 或法定固定金額,以較低者為準。
- 陪產假及親職假
陪產假的權利將由受僱第一天起生效,而非現行需服務滿 26 週。
同樣地,無薪親職假將由第一天起適用,取消目前需為同一僱主工作滿一年的資格要求。此外,員工將可在共享親職假後直接銜接使用陪產假。
- 吹哨者保護
性騷擾將被納入吹哨制度中的「合資格揭露事項」,這意味著吹哨者將受到保護,不得因揭露而遭受任何不利待遇或較差對待。若員工因舉報性騷擾而被解僱,只要其合理相信該揭露內容屬實且符合公共利益,該解僱將被視為自動不公平解僱。
- 裁員
若僱主未依法履行資訊提供及集體諮詢義務,可能被命令向每名受影響員工支付最多 180 天薪資的保護性賠償(現行為 90 天)。此舉旨在防止僱主選擇支付補償而非遵循諮詢程序。此外,若僱主未合理遵守政府《解僱及重新聘用實務守則》,審裁處可加徵 25% 的額外補償,這意味著每名受影響員工的總成本可能高達 225 天薪資。
- 設立公平工作機構
這是一個新的政府機構,旨在整合就業權利的執法,例如最低工資、假期薪酬及派遣員工的權利。該機構預計將於 2026 年 4 月 6 日成立。
政府希望此機構能減少剝削、提升僱傭法的合規性,並建立一個更易理解的制度。該機構將有權進行工作場所檢查、展開調查及施加罰則。
- 工會參與
對工會規則的變更旨在提升工會權力、促進員工參與及加強員工保障。當勞動力中有 10% 成員加入工會時,即需承認工會。在公共服務領域,將不再需要 40% 合資格成員支持即可進行工業行動投票。任何因參與合法工業行動而被解僱的員工,其解僱將被視為自動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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