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6 年 3 月 6 日起,贊助執照持有人必須向其受贊助員工提供有關其就業權利的資訊。
此項規則更新已納入英國政府《Sponsorship: guidance for employers and educators》(贊助制度:雇主及教育機構指引)文件中。該指引的附件 D(下稱「附件」)涉及文件保存義務,並規定:
您必須保留以下所有相關文件的副本(如適用)證明您已向受贊助員工提供其在英國就業權利資訊的證據(詳見《Part 1: Apply for a licence》第 L2 節)——例如,您向員工提供的任何書面資訊副本(該資訊可載於其僱傭合約中),或您向員工提供的培訓或宣導課程紀錄。
哪些員工適用此規定?
- 附件所指的員工包括以下簽證類別下受贊助的人員:
- Worker routes(工作簽證類別)(Skilled Worker、Global Business Mobility – Senior or Specialist Worker(即本規定亦適用於由總公司派遣的外派員工)、T2 Minister of Religion、International Sportsperson)
- Temporary Worker routes(臨時工作簽證類別)(Charity Worker、Creative Worker、Global Business Mobility routes(不包括 Senior or Specialist Worker)、Government Authorised Exchange、International Agreement、Religious Worker、Scale-up Worker 或 Seasonal Worker)
- 上述類別之前身簽證途徑(predecessor routes)
- 文件保存要求
- 英國政府《Workers and Temporary Workers: guidance for sponsors》第 L2.7 段規定:
- 您必須設有可證明您已向任何受您贊助的員工或工作人員提供此等資訊的人力資源制度或程序。您必須根據本指引附件 D 的規定,保留所有受您贊助工作人員的相關證據。
- 應保存的文件可包括僱傭合約、員工手冊、僱傭政策及培訓紀錄,以及證明相關資訊已交付予員工且員工已收到該資訊的證據。
- 該等文件可採電子形式或紙本形式保存,並須可供英國簽證及移民局(UKVI)官員查閱。
紀錄須保存多久?
相關紀錄必須於員工受贊助期間持續保存,並保存至下列兩者中較早發生者為止:
- 該員工之贊助終止日期後一年;或
- 若於該員工贊助終止後一年內,合規官員(compliance officer)已查核並核准相關紀錄,則保存至該查核日期。
- 應向員工提供哪些資訊?
- 員工應獲提供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 其獲得國家最低工資(National Minimum Wage)的權利
- 《工作時間規則》(Working Time Regulations)的相關規定,包括最高工作時數及休息時間權利
- 自動加入退休金制度(Pension Auto-enrolment)資訊及退出選擇權
- 法定休假及法定給付資訊,包括年假、病假給付、產假給付、陪產假給付及共享育兒假(Shared Parental Leave)權利
- 健康與安全權利
- 工會會員權利
- 《平等法》(Equality Act)保障,以及不受歧視之權利相關資訊
- 提出申訴(Grievance)的權利相關資訊
確保遵守新規定
雇主可透過制定完善且全面的僱傭合約來確保符合上述要求。如有需要,亦可另行編製員工手冊或政策文件,並於新員工入職時提供。
透過保存員工簽收紀錄,雇主將能證明受贊助員工已收到所需資訊。
任何變更均須以書面方式明確通知員工,且應保留已向員工作出通知的相關證據。
3CS 如何提供協助
我們專業的移民法及勞動法律師可就申請及管理贊助執照,以及確保您已建立符合規範的制度等各項事宜,向您提供建議及協助。
如需協助,歡迎立即與我們聯絡。




